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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会计档案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www.cqnuoxin.cn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销毁会计档案有哪些规定?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按下列程序销毁:

  (1)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会计档案清单,列出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卷号、起止年度、档案号,应当保存期限、已保存期限、销毁时间等。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销售。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同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督销售。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督销售;

  (4)销毁会计档案前,监督销售人应当根据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内容对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和核对;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盖章,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监督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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